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敬请您仔细阅读本重要提示,并将页面滚动至本页结尾“接受”或“放弃”键,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继续浏览还是放弃。点击“接受”键,视为您已经阅读并认定自己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且愿意遵守本提示内容。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合格投资者认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公司单只私募基金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 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本网站所载各类资讯仅供参考,不应被视为购买或销售任何金融产品的某种要约,亦非对任何交易的正式确认。投资者应仔细审阅相关金融产品的合同文件等以了解其风险因素,或寻求专业的投资顾问的建议。投资有风险。管理人过往的业绩数据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当认真阅读产品法律文件,了解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产品是否与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是我们认为合法或已公开的信息,但仅代表至璞资产于发布当时的分析、推测与判断,可能您在阅读时资料的准确性或完整性已发生变化。至璞资产会对来源于第三方的信息、数据、资料明确说明出处及来源,但我们并不对第三方所提供之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充足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公司及雇员概不对于本网站内第三方所提供之资料的任何错误或遗漏负任何法律责任,敬请投资者审慎鉴别、判断。
进入、访问与使用本网站,以及本条款与条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特此提示!
版权所有@2018至璞资产,沪ICP备18040546号-1。基金业协会登记编码:P1025020。
本网站所有资讯与说明文字仅供参考,如有与本公司相关公告及基金法律文件不符,以相关公告及基金法律文件为准。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